先生走了,留下5000萬卻也留下300萬的稅單…她做對一件事,讓遺產稅 只剩36萬!
這不是一篇稅務文,是一位太太如何把「遺憾」變成「祝福」的故事…
黃太太說:
「我這輩子沒有管過錢,只知道老公說我們很穩。
直到他走了,我才發現,原來要守住這份穩定,比我想的還要難。」
黃先生過世後,她一個人走進國稅局申請清冊——
財產高達「5000萬元」,但現金卻「不夠繳遺產稅300萬」,而用股票或不動產抵繳遺產稅又非常不划算。
她愣住了。
那一刻,不是沒有資產,而是沒有準備。
後來,黃太太找到R姐--
R姐告訴她:「黃太太還有一個權利沒行使,叫做『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』,來減少遺產稅。
這是《民法》賦予配偶 的保障--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
是指當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夫或妻現存之「婚後財產」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有剩餘。配偶有權平分二人「婚後財產」的差額,且「這一半不計入遺產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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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真能節稅?
實際操作後:
原本遺產5000萬 → 假設夫妻差額2500萬,遺產可以先扣除這2500萬不用課遺產稅
剩下2500萬再扣免稅額與各項扣除
最終只課 「36.4萬的遺產稅」!
黃太太紅著眼眶說:
「不是錢的問題,是那份『我有被好好照顧』的安心感。
這個安排,是他最後留給我的溫柔。」
但請記得:「選擇什麼財產來分很關鍵!」
若選錯房產,未來賣屋會多繳上百萬土地增值稅!
曾有位太太選了40年前的土地作為請求權標的,結果賣屋時
「土地增值稅暴增到435萬,比省下來的遺產稅還多出300萬!」
財富,是愛的載體傳承!不只是分財產,而是留安心!
很多人以為有遺囑就夠了,
但真正周全的安排,是當你不在了,愛還在照顧對方。
本文轉載自《R姐 廖嘉紅-繼承與贈與FB粉絲團》,原文為:先生走了,留下5000萬卻也留下300萬的稅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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